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周宜军)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武胜法院中心法庭始终坚持以案结事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最终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方式倾力进行调解,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调解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调解意识,全程全员参与。该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树立调解化争,案结事了的调解理念,大力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坚持做到每案必调,每调必果。注重在案件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调解工作。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经常邀请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人大代表、乡间德高望重的人等一起做调解工作,拓宽调解主体范围。
依托巡回审判,创新调解方法。该庭以巡回办案为载体,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把“情、理、法”结合起来。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出面协调;对家庭内部纠纷,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协调;对邻里纠纷,有选择地邀请无利害关系的邻居或基层干部进行调解。今年该庭开展巡回法庭8次,通过新机制调解方式就地调解结案12件,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借助网络载体,拓展调解渠道。针对辖区一部分当事人长期在异地他乡务工,不能直接到庭参加诉讼,无法面对面做调解工作。该庭法官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技术,通过QQ、EMLL、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解决了异地矛盾纠纷。
利用判例展示,促进判前和解。该庭在给当事人分析法理,讲述情理的同时,适时将相同法律性质的判例展示给双方当事人,通过给当事人看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讲解案例的方法,让当事人通过案例,对照自己案件的情况,对法院可能作出的判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从整体上衡量自身获得利益最大化,进而促使双当事人在判决前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