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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牛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更新时间:2014-04-18 11:06:09点击次数:104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简华 倪英杰)“是你们伸出爱心之手,把司法救助金亲自送到我家里。缓解了我在生活和医疗上的燃眉之急在这里,我要感谢你们……”日前,当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干警将20000元救助金送到刑事被害人魏宏刚手里时,魏宏刚感动地说出了这些话。

   被害人魏宏刚于2012年4月26日17时许,被穆尚武无故用匕首将其刺伤,致魏宏刚下颌部、胸部、左肘部、左手刀伤,双侧胸部贯通伤,双侧血气胸。魏宏刚年近八十,与妻子离异后,独自租房生活,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被刑事伤害后,高额的医疗费用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穆尚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但因家庭经济困难直至刑事判决生效,其未赔偿被害人魏宏刚任何损失。

    金牛区检察院连小可检察长在检察长接待日接待魏宏刚,了解魏宏刚的境遇后,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核实情况,如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要立即启动程序,尽快解决魏宏刚的实际困难。该院控告申诉部门随即开展了对魏宏刚救助案的调查了解工作,收集了案件相关材料并积极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听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意见,安抚疏导被害人情绪。经核实,金牛区检察院认为被害人魏宏刚符合《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救助范围,遂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当救助金被送到魏宏刚手中时,就出现了开篇的那一幕。魏宏刚还向金牛检察院赠送了一面红色锦旗,上面书写着:感恩国家法律援助,歌颂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金牛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司法救助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先后制定了《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账户,成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自2013年以来,金牛区院已成功和解刑事案件17件,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近百万元,先后向10余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对被害人开展心理抚慰20余次,解决被害人其他实际困难25件次。今后,该院在执法办案中将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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