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捡拾他人银行卡不还反取款 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4-04-23 19:51:00点击次数:106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郭章辉) 男子拾得他人银行卡,试出密码后,取款1.4万元。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汪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

   据悉,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被告人汪某在广安区大有乡大地村杨某诊所附近拾得杨某的黄色银行卡一张,遂产生试出密码将钱取出的想法。因怕被熟人发现,被告人汪某于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银行陈家湾支行一取款机上试出该卡密码,并于当日、次日分多次将卡内14000余元取出并挥霍。案发后,被告人汪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汪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有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