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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法院妥善化解合伙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更新时间:2022-01-20 18:13:02点击次数:437649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了部分案款。       2018年5月,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与被告四川武胜某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2万元。合同生效后,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依约履行了交付义务。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定金2万元,剩余尾款8.2万元一直未支付。经武胜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四川武胜某...

      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了部分案款。
      2018年5月,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与被告四川武胜某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2万元。合同生效后,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依约履行了交付义务。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定金2万元,剩余尾款8.2万元一直未支付。经武胜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四川武胜某公司向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2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四川武胜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12月,原告河北邢台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武胜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为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四川武胜某公司,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但被执行人四川武胜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晏某以诉讼阶段未收到传唤导致未到庭参加审判为由拒不履行任何义务。经过网络查询、实地调查等手段,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渠道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武胜某公司受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加之临近春节需支付各类货款,导致企业经营状况困难。
      鉴于此,执行法官于2022年1月10日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四川武胜某公司于和解当日支付案款4.2万元,剩余案款4万元与本年度3月31日前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河北邢台某公司也自愿放弃资金占用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武胜县法院致力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的减轻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大对胜诉民营企业权益的保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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