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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受点赞

更新时间:2014-06-09 12:13:35点击次数:126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6月4日上午,广安区肖溪镇五庙村村民朱某委托其女儿将两面锦旗送到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惩恶扬善司法为民”、“法律卫士匡扶正义”锦旗上的大字既道出了朱某的心里话,又印证着执行法官的誓言。
     朱某与白某系同组村民。2013年5月17日晚,双方发生争执,朱某受伤被送进医院。朱某治愈后,将白某告上法庭。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白某赔偿朱某5053.03元。判决生效后,白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利用“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白某的财产,但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联系白某,要求其到法院解决此案,但白某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置之不理。为了维护     申请人朱某的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白某住所地肖溪镇五庙村调查了解白某的情况。来到白某的家后,执行法官依法要求白某履行义务,白某百般抵赖。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其做思想工作,希望能主动履行义务,但白某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将其带回法院。
   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开车将白某带回法院时,白某的母亲、父亲及其亲友十多人将警车团团围住,不准法官带走白某,并抓扯执行法官致使法官受伤。白某及其亲友的行为已构成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
    执行法官立即将此情况向法院领导汇报。区委政法委万书记听取了法院的汇报后,立即启动联动执行机制,肖溪镇政府、肖溪镇派出所赓即派工作人员和民警来到执行现场,法院成功将白某带回法院。
    来到法院执行局后,被执行人白某对自己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家人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行为很后悔,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写了检讨书。最后,白某当场支付申请人朱某赔偿款5053.03元。
   近年来,广安区法院在执行中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坚持紧紧依靠、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使生效判决得以有效执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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