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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IT精英成为“木马大盗”

更新时间:2014-06-09 12:36:57点击次数:129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中原区法院 王新 穆童 )“我自愿认罪,我真的很后悔,我为我所编写的软件对社会造成的不好影响道歉,出去后我再也不会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了…”站在被告人席上,小海显得懊悔不已,这个往日的IT精英如今锒铛入狱,一念之差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6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海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偶然发现破解QQ密码奥秘

  小海是某IT公司的高级工程师,由于业务精湛表现突出,他试用期还未满就提前转正,并被公司提升为部门经理。

   2012年10月份的一天,一个网名为“fish”的人主动联系小海,“你好,是小海么?听说你知道如何破解QQ密码,能把技术转让给我吗?”面对陌生人的询问,小海吃了一惊,他怎么知道的?而“fish”告诉他,是朋友小陈告诉自己的。

   小海想起来,曾与同事小陈聊过破解QQ密码的话题。

   “你朋友在网上联系我,让把这个技术转让给他,我没答应。”小海把自己和“fish”的对话告诉了小陈,但担心对方利用这个做违法的事情小海并没有同意。

   “你只是把方法提供给他,又不是直接给他程序,不会有什么影响。”小陈说小海提供的只是源程序代码,并不是真正的程序,要想使用还需要破解,所以应该没什么问题,小海表示会再跟“fish”沟通一下之后再作打算。

  怂恿之下他为钱铤而走险

   此后,“fish”经常在网上联系小海,表示愿意出5000元钱让他把技术转让给自己,而同事小陈也多次劝说小海,可他还是有所顾虑。

   “哥们儿,你看这样,要不我先把钱给你?”“fish”主动表示可以先把5000元转让费打给小海,不用等到编好程序,这让小海非常动摇。

    “我当时刚在厦门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要还16000元贷款,我的小侄女刚巧脑膜炎住进了医院,花了好几万块钱,我是老大,家里的大小事情都是我来支撑的,房贷、医药费还有其他的花销压力很大。

    ”面对家庭经济的巨大压力,小海最终还是答应了“fish”的请求。

    2012年12月中旬,小海把自己写好的“木马源程序”给了“fish”。然而“fish”拿到这个源程序后希望小海增加一个能把获取的用户名和密码发到指定IP地址的功能。

   “你可不能拿这个技术去干坏事!”小海再次向对方声明,“我给你的这个源程序杀毒软件是可以查出来的。”

    “放心吧,你只管把这个功能加进去就行。”在“fish”的再三要求下,小海又按照他的要求编写出最终版的“木马源程序”。

    锒铛入狱IT精英后悔晚矣

    转眼间,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小海本以为能相安无事,却还是难逃法网。2013年5月21日晚,民警将正在公司加班的小海刑事拘留。原来,腾讯公司接到大量用户举报QQ被盗,经追踪调查,最终将在网上传播病毒的“fish”抓住,而编写这个源程序的小海自然也难逃法网。

    这时,小海才知道,自己编写的“木马源程序”被“fish”制作成病毒程序挂在许多网站,只要QQ用户点击,用户名和密码就会发送到指定的网站,直到案发“fish“已经盗窃了400多万个QQ密码,而此时他后悔也为时已晚。

    中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海所编写的提供专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我国《刑法》第285条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4年6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海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因使用人群较广,许多不法分子打起了QQ的主意,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是通过木马病毒盗号后,向QQ好友实施诈骗等。主审本案的石洋法官提醒大家,为防止密码被盗,设置密码不应过于简单,并且,一定要安装杀毒软件,不要轻易点击可疑的消息提醒和电子邮件。一旦发现自己QQ密码被盗,应尽快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自己的好友,以防上当受骗。同时,石法官也提醒那些网络高手,不要逞一时之勇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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