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少年男同幼女“耍朋友”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

更新时间:2014-08-13 13:18:01点击次数:178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敖兴才)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的一名未成年人陈仲(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与涉世未深的幼女“耍朋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获刑。

   2014年3月8日下午,陈仲与某中石油学校女学生赵某(女,2000年9月26日出生)通过QQ聊天认识,二人视频后陈仲便心生歹意。2014年3月9日,陈仲与赵某二人在广安区人工湖见面玩耍至17时许,陈仲提出到前锋区观塘镇高扬家,赵某遂与陈仲一起乘车来到高扬的家中。吃过晚饭后陈仲以天色已晚赵某身上没有钱不能“打的”回家为由要求赵某跟自己睡觉。无奈之下,赵某陪陈仲到高扬家的二楼卧室,陈仲以把你衣服撕烂等语言相威胁,当天晚上,陈仲与赵某先后三次发生性关系。

  2014年8月11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仲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