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杨 杰)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接到这样一件案子,“小三”李某把“原配”张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小三”(也就是原告)阐述了事情的起因及经过:被告的老公王某某因工作与被告长期不住在一起,难免会有点寂寞,而这时本案原告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两人慢慢接触,发现很合得来,
日久生情,就这样渐渐的发展成了恋人关系,之后王某某就希望能与张某离婚,重新组建新的家庭,为了挽救自己的家庭,“原配”张某采用了各种方法希望能让自己的老公回心转意,但是都没有什么效果,然后“原配”张某就选择了采用极端方式,将“小三”李某的相片、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他们的事情等信息全都公布在了网上,并且各种辱骂李某,导致很多人都打电话来骂李某,甚至到她家骚扰她,完全影响了李某的正常生活,导致李某都不敢开机,不敢出门,李某实在受不了这种日子,就一纸诉状将“原配”告上了法庭。
休庭之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劝解,向被告释名相关法律,告知被告的确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同时向原告摆事实、讲法理,安抚原告的情绪。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各让一步,原告撤诉,被告也保证不再骚扰原告。至于感情问题,强扭的瓜不甜,如果确实要离,就由王某某给出足够的补偿,“原配”张某也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