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据新华社电 23日,茂名市通报称,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基本属实。其中,涉案医务人员39名、药商5名,主动上缴回扣款医务人员382名,追缴违纪金额580多万元。对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茂名市依法依规处理了18人,其中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叶观瑞、副院长张奇东均被免职。
涉嫌犯罪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工会副主席(原财务科主任兼会计)陈建东、茂名市国阳药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陈彪、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舜等3人,以及茂名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偷税逃税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茂名市卫生系统分管领导干部因失职被处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以及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处吊销其执业证书、暂停执业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高州医院收回扣为何变本加厉?
近6倍的虚高定价
医生觉得“不拿白不拿”
调查中,药商采购药品的价格与卖给医院的中标价格之间巨大的差价浮出水面。以一种名为氨曲南的抗菌素注射针为例,其出厂价仅2.5元,而广东省卫生厅阳光招标的采购价为16.7元,医院通过合法加成15%卖给病人的零售价为19.2元。按此计算,药商在氨曲南销售的利润空间达到14.2元。
采购价高出出厂价近6倍的虚高定价驱动着药商铤而走险。“为医院进行药品配送的35家药品经销商,无论是谁被选中,为了能让自己的药品在医院卖得多,都会有动力让医生多开药,他们会想方设法去与医生接触。”已被免职的高州医院原院长叶观瑞说。
“而医生们普遍认为:这部分钱我不拿就是药商拿,让药商拿了对医院也没什么好处,"不拿白不拿"。医院也不可能监控到医生在医院之外的行为。”叶观瑞坦言。于是,一个有着1000多医务人员的医院,1/3左右的人拿回扣。
罚的钱不如收回扣的钱
月罚5000照样有人犯规
记者调查发现,高州医院对于防止医生收受回扣的制度措施不可谓不完善,执行违规违纪的惩罚不可谓不充分,但让人震惊的是,对不少医生而言,严格的制裁与每月上万元的高回扣相比,罚扣已经显得微不足道。
在高州医院,药品经销商的选择阳光公开,由临时抽取的专家委员库的专家遴选,还有社会监督员参与,整个过程都在网上进行。药商几乎不与医院直接接触,医院也明令禁止医药代表进入科室向医生推销药品。医院严格监控医生用药,每月对超量用药的医生罚扣奖金。
即便制度上层层设防,却仍禁不住医生收受回扣。记者在该院2012年奖金签领表上看到,此次被证实收回扣的“重灾区”呼吸科医生,曾因数月超量用药或滥用抗生素被扣罚奖金,有的最高每月罚到近5000元。2012年1月至9月,医院对违反用药处罚了140多万元,仍无法杜绝医生与医药代表私下交易。
“很有可能,医生收受的回扣远大于医院处罚数,所以医生才不畏罚款,照开不误。”叶观瑞说。回扣费如此之高,与现行不合理的政府统一医药招标模式有关。
法律责任太轻,只是批评了事
事实上,医生若收受回扣不仅会受到医院内部的处分,而且还会有相应的行政和法律处罚。根据《执业医师法》及《刑法》规定,医生收回扣会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并涉嫌犯受贿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医生收回扣,其法律责任往往被医院“内部消化”,以批评教育、罚款了事,医生违法成本畸低。
在对高州医院收受回扣的处理结果中,最为突出的即是收受回扣人员的违法成本偏低,382名医务人员中只有一名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其余人员都是行政处分或是批评教育,这也成为了众多医务人员屡闯红线的诱因。
曾经的“高州模式”为何难产?
只是医院的私下压价
有全国基层医改标兵之称的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一度让业界刮目相看。虽地处粤西经济落后山区,却走出了“不要政府投入一分钱”,让群众“少花钱、看好病”的“高州模式”,年均住院量超6万,令一个县级医院达到三甲医院的发展水平。
据悉,“高州模式”的精髓,在于医院在药品中标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压低采购价,最大限度缩小药商的利润空间,让药商拿不出给医生回扣的钱。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说,高州医院实行跟标不跟价,就是买中标的药品,但不执行中标的价钱,谁出的价钱低就买谁的,把价格压下来。医院因而得以低价售药让利于民,同时在部分病种中实现了单病种限价收费,在老百姓中赢得了良好口碑,因此也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成为基层医改的典型。
然而,这种医院私下压价的方式,不公开不透明,实际上是把医生收回扣变成医院收回扣,医院对这块利润的分配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监管风险大,因此被叫停。
高州卫生局局长龚小炎说,高州模式难以走通的原因还在于,医院要发展,长期压缩人力成本,保持“大路货”般的低水平运作是不行的;而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强调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而它走的公立医院民营化的路子似乎背道而驰。
如何减少基层医院收回扣?
试行第三方平台药品交易
专家认为,随着药品零加成的实施,县级医院将最终切断以药养医的获利来源,而与此同时,还要坚持基层医院“平价”的公益性,不可能“既让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政府对基层公立医院的投入责无旁贷。
目前,重庆、广东等地开始试行第三方平台进行药品交易,医院和企业可像在股票交易所一样相互竞价买卖药品。也就是说,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定价,而是扮演一个监管的角色,医院作为定价主体,通过市场的调节机制,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开的价格竞争,合理确定药品的采购价、零售价和购销差价率,以期大大制约医院、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