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医药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健康医药 > 正文

4月30日起河北贫困患者可“先诊疗后付费”

更新时间:2017-04-25 10:54:37点击次数:3431次字号:T|T

日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明确,从4月30日起,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疗。这意味着“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将在该省全面推开。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合力,有效解决农村贫困患者看病就医问题,该《方案》明确“先诊疗后付费”的实施对象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实施范围为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及社会办医定点医疗机构)。

    《方案》明确,患者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结清自付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可后,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贫困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特约记者 李娜 记者 肖建军)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msjjw1234)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