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通讯员王文斌)9月24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三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处罚。
24日17时许,临猗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三中队民警,在南城区涑水公园一带巡逻时,发现一辆崭新白色铃木雨燕轿车未悬挂号牌,且走走停停,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驱车上前截停该车,进行详细检查。原来是驾驶员没有取得合法机动车辆驾驶证,因此心中有鬼,发现交警在前面查车,正准备掉头逃跑,没想到慌乱中车还熄了火,被交警瞧出端倪。检查中,驾驶员王某某(临猗县北景乡人)辩称自己有摩托车驾驶证,目前正在考取C型机动车辆驾驶证,求民警行个方便,被言辞拒绝。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王某某因驾驶与准驾驶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且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辆号牌,被临猗交警处以1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