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纪明国) 2月1日,从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住建局获悉,近日,经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复,扎兰屯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旗县级国家园林城市,开创了北方高纬度地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先河。
据了解, 2007年5月,扎兰屯市提出了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大幕拉开;2010年8月,扎兰屯市成功迈入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城市行列,在全区102个旗县中成为首家自治区园林城市。此后,扎兰屯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狠抓园林城市指标提档升级,大力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2014年9月,扎兰屯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历史文化街区、公园绿地等13项地形图划定,完成住建部遥感数据测试,并通过自治区专家组对64项内业资料与实地检查的初审;2015年8月15日,中国公园协会会长陈蓁蓁带队的国家园林城市专家考查组,对扎兰屯市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考查验收,11月通过住建部最后审核;2015年12月,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进入最后公示阶段;2016年1月15日,扎兰屯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扎兰屯市呈现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新景象,城市基础设施和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广大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认同感、幸福感、归属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