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交通违法视频举报:举报人须实名,伪造将追责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人民网上海5月4日电 (吴心远)上海作为一座超大型国际化城市,道路交通形势日益严峻,一些车辆驾驶员文明、规范驾驶的意识淡薄,“警不在法不在”的现象仍然存在。
记者4日从公安机关获悉,即日起,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启动视频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市民群众持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此项工作此前已在公交行业开展试点。”上海警方表示,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制度是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重要民主权利,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此都作了规定,但此举并不等同于“电子警察”执法。
举报视频不得剪辑
72小时有效
“视频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说,举报车辆违法的视频要求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不能进行编辑或改动,清晰、准确、完整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印证举报内容。
记者了解到,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以及其他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网址:http://sh.122.gov.cn/jb),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如实描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机动车牌号、外观和具体违法行为,并上传视频。
除了网上举报,市民也可以选择窗口举报。举报人可以持原始视频资料,到违法发生地交警支(大)队进行违法举报,交警部门会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举报线索。
“当然,市民还可以通过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反映违法线索。”韦恺人说,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交通违法的,违法地点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从执法实践和效率考虑,目前视频举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属地交警支(大)队落实专门力量办理。
按照《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市民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72小时内提交举报视频。
确保举报人隐私
24小时反馈
韦恺人说,对于网上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及违法嫌疑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违法嫌疑的人法律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公安交警部门会认真听取陈述申辩,做好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于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市民必须实名举报,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受案调查工作和视频下载工作。
对于市民关心的保护举报人隐私的问题,警方表示,将做好保密工作,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受案调查工作中,会对举报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韦恺人提醒,公安交警部门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举报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将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