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人负责。确定了单位负责人和专职民警负责制证设备、耗材的领用、分配、清点,配证调度、检验质检、签收发证等关键环节由民警完成,做到专人专职、分工负责,全程监督。二是专柜保管。配备了专门的防盗保管柜,用于制证耗材及重要配件的保管存放,并指定了专门民警管理。三是专室制作。该大队提供了一个标准的再次签注制证场所,具备门禁的要求和独立性,并符合安保及消防要求,也能满足避免强磁场、强电场、化学腐蚀和避免阳光长期照射的环境要求。配备了专门的制证电脑、打印制证清单的打印机,配备了必要的工作台柜桌椅及其它设施,足额满足了制证办公需要。(余炳秋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