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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旺苍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更新时间:2015-11-19 10:40:26点击次数:166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殷蛟)旺苍地处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辖35个乡镇,3个管理办,总人口53万。截止目前,全县60岁以上老人87017人, 占总人口的16%,其中“三无”老人20人、五保老人2296人、失能老人9860人,占老人总数的14%。而这一比例还在不断增加,作为川陕革命老区,国务院扶贫工作重点县,“512”汶川地震重灾县,虽然在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处在全市前列,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现实面临的迫切需求,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一、旺苍养老服务业现状

 

旺苍县委、县政府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大投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旺苍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对相关部门、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县督察督办室把养老服务业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查力度,实行月检查、月督导、月通报。对领导不重视、抓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细化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把养老服务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

 

二是整合资源。针对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滞后和养老资源分散的现状,县委县政府从养老事业发展的需求出发,打破条块界线和部门利益,充分利用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通过合理有效整合学校、医院、厂房、俱乐部、村(社区)级组织阵地等闲置资产,大力兴办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内的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委托各类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

 

三是加大投入。投入巨资建成了县中心敬老院,床位260张,现入住五保老人、失能老人、“三无老人”等230人。在乡镇兴建了13个敬老院、17个农村幸福院,在村社建立了城乡日间照料中心35个。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全县共兴办民办养老机构3家,拥有养老床位470张。先后在各养老机构新建了健身室、娱乐室、阅览室、放映室,配置了电脑、象棋、围棋、扑克、乒乓球等娱乐工具以及跑步机、健身车等一系列健身器材。

 

四是社会参与。为大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通过社区与家政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全县175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和医院合作,建立医疗服务平台,提供医疗、咨询、健康、养生四方面的服务。如电话健康顾问,老人如有健康方面的问题,可24小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还将为个人建立实名制的综合健康档案,三天更新一次,客户可在医疗服务平台上进行实时查询。同时,与依法治县相结合,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村(居)规民约,让尊老、爱老、助老成为一种新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落实政策。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老人参保参合。每年150万元对生活特困留守老人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生病住院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外报销55%,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留守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凡具有我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的高龄老人均纳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范围,80---8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元、 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100岁以上的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二、旺苍县养老服务业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了政策措施,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县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制度缺陷。全国各地对老龄产业的政策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执行的法规基础。在鼓励和支持私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行规范这些服务业的法律渊源基本是规章,立法上尚属空白。现行法律对行政机关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约束力都不强,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二是覆盖面小。旺苍县352个行政村,37个居委会,建立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只有35个,覆盖面非常狭窄。全县敬老院有床位1240张,幸福院有床位1650张,民办养老机构有养老床位470张,而“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老人就达12176人,两者相差甚远,仍然难以满足需求。

 

三是民营有限。虽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但截止目前,该县共兴办三家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470张,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资金缺乏。新建一个设施设备齐全的日间照料中心需要资金130万元,改造一个日间照料中心需要资金30万元,而上级对建设一个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仅补助资金10.5万元、对一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仅补助资金8.75万元,不足部分全靠地方补助和自筹,旺苍虽然是扩权县,但又是国家重点贫困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县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资金配套压力很大。

 

五是运行困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由于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需要工作运行经费,但如果收费过高,会增加老人负担,影响入住率;收费过低又不能维持正常运转。由于地方经济还欠发达,财政支持有限,导致运转十分困难。

 

六是人才紧缺。我县属于落后地区,条件艰苦,护理老人责任大,工作累,人员工资普遍又不高,很难从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因此,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有护理队伍专业护理知识普遍薄弱,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均有待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旺苍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多方参与、统筹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年人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一)立足规范管理,做好养老服务业制度建设。一是制定规划。建议将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我县“十三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尽快制定旺苍县社会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设计我县城乡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健全制度。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我县《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民政、财政、卫生、住建等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审、年检,促使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的改善和提高。三是完善政策。政府应完善配套政策,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保障土地供应。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立足多元发展,加快健康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是解决我县老龄人口基数大、养老机构基础差的基本途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尽快编制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制订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网络。实施居家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在县城、乡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培训、示范和统筹规划;在村(社区)设立日间照料中心,负责统筹开展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通过实施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二是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拓展功能,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片划区、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统一管理,由乡镇、管理办牵头负责实施。要求每个乡镇(管理办)至少建一个,鼓励连锁经营,力争在2020年建立起全覆盖的社区日间护理中心网络。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建高端养老综合体。强化政策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建多功能、综合型医养结合的大型养老机构,形成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知名大型养老机构。

 

(三)立足困难兜底,确保养老服务业惠及于民。一是支持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社区与家政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大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为全县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构建快捷医疗服务。要逐渐达到一些养老机构当中将具备医疗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人不出养老院就能就医看病,还能纳入医保。其中,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养老机构设立派驻机构和服务网点。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而社区医院将与老年人家庭形成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等服务。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渐统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养老组织、机构审批及立项、环保、建设、卫生、消防等手续办理一律简化,降低进入门槛。四是建立多种养老机制。鼓励建立起老年人支付一笔资金,租赁老年公寓,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入住年满后退款付息的养老模式。同时,建立农村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模式。

 

(四)立足夕阳更红,为养老服务业注入更优质的服务。一是加强心理疏通。建立医生、志愿者等与“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老人接对子、“一帮一”机制,定期面对面沟通,深入、全面了解他们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经常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家的温馨。二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出台扶持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医院,转型为针对高龄失能长期卧床、肿瘤晚期患者的护理院、康复院和临终关怀中心,走医养结合发展的路子。同时,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日间托老机构要实现与就近医疗机构、大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预约诊疗、转诊转介、预防保健、上门诊视、家庭病床、健康咨询等服务。三是打造一流的服务队伍。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按公益岗位对待,享受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待遇。逐步推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引入专业社工人才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社工岗位,探索建立护理人员薪酬递增机制。四是丰富老年人生活。针对城镇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将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各涉老部门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单位,应深入社区、农村,加强对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各类老年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立足营造氛围,加大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一是广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工作理念、管理方式、发展目标等,使更多的人认同和支持这些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二是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深入推进和完善对涉老案件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制定和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制度,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认真落实好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五是大力开展各类敬老孝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努力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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