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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西县花岗镇灾后重建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突出时效重落实

更新时间:2020-08-24 15:01:39点击次数:100853次字号:T|T

      本网讯(李先锋)在7月份的洪涝灾害中,花岗镇因受龙潭河舒城段圩堤溃毁影响,该镇八里社区和四合社区12个村民组被洪水淹没,给受淹地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汛情过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该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的惠民功效。截至8月5日,全镇因灾临时救助358人次,发放救助金22.55万元,拨付受灾村(社区)临时救助备用金89.6万元,因灾符合条件,申报增加纳入低保3户8人。

      谋划部署重落实。制定印发《花岗镇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救助及时,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工作原则,要求受灾村(社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救助帮扶政策的落实进度。

      统筹兼顾推落实。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一是分类做好摸排。加强对困难群众受灾损失和水退返家后家庭生活情况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是提升救助标准。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工作为抓手,结合因灾损失等情况,加强动态调整,提高救助水平;三是提升救助时效。缩短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时限,提高救助时效;四是突出关爱帮扶。结合加强和完善“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动员和组织好社会力量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救助。

      突出时效促落实。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水退返家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受灾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足额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受灾严重的村(社区)增发临时救助资金,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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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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