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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发布 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16-04-26 10:49:49点击次数:568次字号:T|T

   

        来源:光明日报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防雾霾口罩”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竞争一片混乱。4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作了明确规定。


 “这将改变我国民用防护口罩市场无标可依、无标可查的混乱现象,对有效规范市场、合理引导消费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参与制定该标准的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长李陵申表示。


  目前,我国关于口罩的标准有《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但都属于劳动防护类和医用防护类标准。而市场上所谓的民用防雾霾口罩,一直缺乏标准规范。

  比如,很多口罩以“过滤效率”来表示其防雾霾性能,而且常常自称“过滤效率达90%以上”。李陵申指出,过滤效率仅仅是指口罩的核心部分——过滤布材料的过滤效果,并不能代表口罩的防护效果,因为口罩还有密封性的问题。即使过滤布的过滤效果真的能达到99%,如果密封性不好,口罩的防护能力也要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对口罩性能的规定使用了“防护效果”这样的综合指标,以“佩戴口罩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这种直观效果来界定口罩的性能。这可以避免目前的口罩只注重过滤效果而忽视密封性的不足。


  “按照该标准规定,口罩佩戴后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过滤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李陵申指出。


  佩戴口罩后吸入的空气至少应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良”级别,但口罩外的空气却千差万别,这对口罩的性能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该标准将口罩的防护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分别对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和空气污染情况——D级适应于中度(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级适应于重度(PM2.5浓度≤2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级适应于严重污染(PM2.5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A级在PM2.5浓度达500微克每立方米时使用。


  也就是说,以后出门前可以先看看空气污染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佩戴的口罩。“不建议长期、超等级佩戴口罩。”李陵申提醒,口罩防护效果越高,相对的呼吸阻力就越高,长时间佩戴高呼吸阻力口罩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为保障公众佩戴防护口罩时的安全性,该标准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对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因素,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了不应使用可能对人体有害的材质。考虑到佩戴者行走时的安全性,标准规定口罩下方视野应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设计过高影响佩戴者的视线。


  “一般来讲,防护性能越高,对舒适性能的影响越大。人们佩戴口罩在吸气时,口罩对空气流动具有一定的阻力作用,当吸气阻力过大时,人会感到头晕、胸闷等不适状况。体质差异不同,对舒适性的感觉也会不同。”李陵申说,该标准是在保证防护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佩戴者的舒适性。


  李陵申表示,由于儿童身体特征差异性较大,呼吸阻力对儿童成长影响的医学数据和实验数据积累还有待于完善,所以标准中没有对于儿童用口罩作出专门规定,而是明确指出,该标准“不适用于儿童用口罩”。(记者 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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