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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单人墓占地不超过半平方

更新时间:2016-08-19 15:12:01点击次数:788次字号:T|T

  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获悉,安徽省民政、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对葬式葬法改革、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等作出部署。其中,要求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安徽平均遗体火化率达到87.5%;完成50%以上的市、县殡仪馆迁建、改扩建任务;所有县(市、区)都建有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所有乡镇均建有1座以上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省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殡葬服务;殡仪馆火化设备全部加装尾气处理设施;骨灰格位存放、草坪葬、江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

  在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面,该实施意见规定,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等葬式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立碑或采用卧式碑,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0.6米。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记者刘军)


      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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