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贵州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9-09-15 11:36:20点击次数:8903次字号:T|T

新华社贵阳9月14日电(记者刘智强)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贵州近日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基本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

根据排放标准,出水排入封闭、半封闭水体或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富营养化控制的水域,控制指标除基本指标外,增加总氮和总磷,针对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增加动植物油。

本次排放标准根据贵州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维护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相对于城镇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和范围更加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实际。

排放标准由设市(州、区)及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督实施,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执行各级标准的地域管理范围。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