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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区委区政府:垃圾分类我先行

更新时间:2020-05-08 17:51:12点击次数:76230次字号:T|T

2020年4月29日,长春市绿园区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带领执法局的全体人员在新竹社区举办了“长春市绿园区区委区政府,垃圾分类我先行”宣传活动。根据《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长春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养成体系和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建设,以终端处置设施为基础,大力推进示范片区建设,建立了“定时定点投放、两网融合收集、垃圾不落地收运、就地就近处置”的“长春特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收效显著。市、区两级垃圾分类办公室和各街道、社区加大普法力度宣传,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集体签名、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广大市民深入和准确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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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以“长春市绿园区区委区政府.垃圾分类我先行”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火热开演。在舞台上,舞蹈《最美的歌儿献给妈妈》、《京剧》、歌曲《我等伊人来》、《.垃圾分类好处多》等精彩节目轮番上演,优美的舞姿、吸引了全场市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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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除了向社区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演出和宣传资料以外,还向居民解说如何将垃圾科学分类并准确投放,告知居民垃圾分类程序及分类后的垃圾归宿和用途。活动还专门设置了垃圾分类有奖环节,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度,达到了深入人心的效果,在现场还为所有人员准备了随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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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持续深人开展,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现实意义,逐步增强了环保理念和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并在日常生活中开始养成分类习惯,并能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法”实施分类投放,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赵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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