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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核酸检测服务

更新时间:2021-02-09 15:48:19点击次数:30539次字号:T|T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特别是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增加,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需求也将随之大幅度提升。为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满足检测需求,《通知》就做好核酸检测服务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加强核酸检测服务的组织管理。各地要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辖区内检测资源的统筹调度,在提高日常核酸检测能力的同时,通过科学布局检测资源、调动机动检测力量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核酸检测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所有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工作时间、采样地点、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等,要求各核酸检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与本地健康码相关联,便于群众查询使用。

二是不断优化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机构要全面推行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电话、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现场等不同采样预约方式,实现分时段、错峰采样,尽量减少群众现场等待时间。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供群众自行选择,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原则上,来自低风险地区的群众可进行10:1混样检测,中风险地区可进行5:1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须1:1单样检测。核酸检测机构要设置专门窗口或区域,为“愿检尽检”、返乡人员等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且免收门诊诊察费。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网上支付、推送检测报告等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扩大农村地区检测服务供给。各地要落实《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实验室负责检测。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移动检测车,采取下乡巡回检测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

四是强化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采样、保存、运输、处理、检测、结果反馈等工作。对从事核酸采样检测的医务人员持续开展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要持续组织开展室间质评,加大质评频次,及时反馈通报质评结果。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要立即暂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

五是加强采样检测的安全管理。各地要不断强化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疫意识。核酸检测机构要落实预约采样、间隔采样时间段,加强通风和环境清洁消毒等措施。从事采样的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标准规范实施手卫生。引导群众自行到现场采样,非必要不陪同,减少人员聚集。要指导群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注意咳嗽礼仪,采样后尽快离开现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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