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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更新时间:2022-08-26 18:00:10点击次数:40206次字号:T|T
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密码 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9月1日起,北京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实行定向使用。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今后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对此,北京市医保局昨天表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药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对于使用外配处方购药的参保人而言,参保人须持社保卡...

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密码

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9月1日起,北京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实行定向使用。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今后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对此,北京市医保局昨天表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药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对于使用外配处方购药的参保人而言,参保人须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购买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其中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而对于自主购药的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此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由于在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参保人员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了实人认证,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在结算医药费等场景中,则需要输入密码。而在门急诊挂号环节,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个人账户初始支付密码由北京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支付密码可以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北京市医保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密码修改,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使用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时,应输入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密码,而非其他共济账户的支付密码。

参保人员当日密码累计输入错误达到5次,密码验证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但仍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支付。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保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重置密码,解除锁定。

市医保局同时提醒,自今年12月1日起,共济账户功能正式生效。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先扣减本人账户、再扣减共济账户。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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