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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成功处置一起跳楼事件

更新时间:2018-03-23 19:38:03点击次数:10648次字号:T|T


        2018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广安经开区公安分局接到市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在护安镇长安4S店楼顶,声称要跳楼。”接警后,分局高度重视,组织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站在长安4S店楼顶,情绪激动,扬言要跳楼,并引起大量群众围观。民警一方面清理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一方面上楼顶与该男子进行交谈劝说,经过耐心劝导,成功将该男子带离楼顶。
        经了解,该男子段某(30岁,岳池县人)的哥哥一年前在长安4S店购置了一辆越野车,现在车辆涡轮增压器出现问题,希望4S店进行保修。4S店因其购车后未按规定在该店做保养,拒绝保修,双发因此发生激烈的口头纠纷。之后段某情绪激化,独自一人攀爬至4S店楼顶,以跳楼相威胁,引起周边群众围观。因其行为干扰了长安4S店的正常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段某被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矛盾纠纷时,要冷静理性处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跳楼”这种极端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而且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公共秩序,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还要受到法律处罚,得不偿失。(蒋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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